Thursday, June 14, 2007

所谓的“深证综合指数”,"上证30指数"、"深证成份股指数"

深证综合指数
深证综合指数,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,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,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。

该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,基日指数定为100点。深证综合指数综合反映深交所全部 A股和 B股上市股票的股价走势。此外还编制了分别反映全部 A股和全部 B股股价走势的深证 A股指数和深证 B股指数。深证 A股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,1992年10月4日开始发布,基日指数定为100点。深证 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8日为基日,1992年10月6日开始发布,基日指数定为100点。

上证30指数,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一种成份股指数,是从上市的所有 A股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场代表性的30种样本股票为计算对象,并以流通股数为权数计算得出的加权股价指数,综合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 A股的股价走势。该指数取1996年1月至3月的平均流通市值为指数的基期,基期指数定为1000点。
上证30指数选取样本股时综合考虑以下几种因素:①行业代表性;②流通市值的规模;③交易活跃的程度;④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;⑤地区代表性。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下述股票:①股本规模较大的股票;②成长性较好的股票;③已发行 H股或 B股的股票。出现下述情况的股票不予考虑:①不以中国为主要业务基地,即不考虑第二上市的股票;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,情节严重;③发生经营性亏损;④近期发生被兼并、被收购等重大事件。定出符合资格的股票后,再根据以下原则作最终评选:①行业分布;②地区分布;③流通市值排名;④成交金额排名。上证30指数的样本股将根据市场情况,由专家委员会按照样本稳定与动态跟踪相结合的原则适时调整,但调整时一般不超过样本总数的10%。

深证成份股指数: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一种成份股指数,是从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场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计算对象,并以流通股为权数计算得出的加权股价指数,综合反映深交所上市 A、B股的股价走势。该指数取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,基日指数定为1000点。成份股指数于1995年1月23日开始试发布,1995年5月5日正式启用。40家上市公司的A股用于计算成份 A股指数及行业分类指数,40家上市公司中有B股的公司,其 B股用于计算成份 B股指数。深证成份股指数,还就 A股编制分类指数,包括工业分类指数、商业分类指数、金融分类指数、地产分类指数、公用事业分类指数、综合企业分类指数。深证成份股指数选取样本时考虑的因素有:①上市交易日期的长短;②上市规模,按每家公司一段时期内的平均总市值和平均可流通股市值计;③交易活跃程度,按每家公司一段时期总成交金额计。确定初步名单后,再结合以下各因素评选出40家上市公司作为成份股:①公司股票在一段时期内的平均市盈率;②公司的行业代表性及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;③公司近年的财务状况、盈利记录、发展前景及管理素质等;④公司的地区、板块代表性等。为保证指数的代表性,必须视上市公司的变动更换成份股,深圳证券交易所定于每年 l、5、9月对成份股的代表性进行考察,讨论是否需要更换。1997年12月26日,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成份股样本进行调整.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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